调戏文娱_第十七章 第一堂课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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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十七章 第一堂课 (第1/2页)

    路小苏自己的微博已经完全爆炸了,底下的评论早已经是千奇百怪。他光今晚收到的私信数量,数都数不过来。连叶胖子都被惊到了,穿着条裤衩光着上半身就跑进了路小苏的房间。

    路小苏一脸嫌弃的一脚将叶胖子踹了出去,门外传来叶胖子杀猪一般的嚎叫:“路小苏!锦鲤就是你发的!你这个背叛革命友谊的叛徒!不声不响的就成了网红!”

    路小苏懒得理他,看着自己很快就要破两百万的粉丝量,他内心中却没有太多的兴奋感。

    锦鲤的确是红了,不管是朋友圈还是微博,都有很多人在玩锦鲤,但是,这东西并不具备太大的吸粉属性。

    你发锦鲤,大家一开始觉得新鲜,但这股热度很快就会下降。

    别的博主不能侵权,但模仿总可以吧?

    你发锦鲤?那我就发这只千年老王八的图片,你说带来好运,那我说健康长寿总可以吧?

    路小苏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,锦鲤热是一场极为成功的营销,但他不会是永远的受益人。

    但这首《晴天》就不一样了,作为一首原创歌曲,只要他不同意,任何地方都必须下架,如果不下架,那就是侵权。简单点说,在这个世界,你的作品,你说了算!

    而歌曲自然是圈粉性极强的,苏晴从没有见过路小苏,一段简单的音频,几句简单的歌词,就让她对这个大男孩有了极佳的印象,更别提路小苏在校庆上毫无瑕疵的表演了。

    高颜值,高水平,高唱功,高创作。

    这几点统统具备的路小苏,要不是年纪实在是太轻了,已经完全具备成为人气偶像的全部条件。

    有人说这只是一首歌而已,是的,仅仅一首歌,的确不可能让人死心塌地的喜欢,不管是周董还是林JJ等人,亦或者是现在的谦谦同学,他们红起来都不是靠一两首歌的,而是两三张都质量过硬的专辑!

    但是,至少这一次,在没有公司没有经济合约,没有任何包装推广的情况下,路小苏迈出了第一步。

    而且走的很踏实,很成功!

    但是他很明白,也正是因为他的成功,他那成立微博公司的计划,时间被大大缩减了。

    有心人都会注意到,微博这个平台的综合力量到底有多么强大!

    明星只把这里当作粉丝互动平台?不!这个平台,完全可以让明星更红!

    可以预见,明天无数娱乐公司都会举办会议,好好商讨一下微博的重要性。

    可以预见,大量的明星都将成立微博工作室,专门负责微博的营销和推广。

    一个年仅十八岁的大男孩,用一首好听的情歌,给娱乐圈的所有人,上了第一堂课!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路小苏躺在自己的床上,空调的冷风对着他的脑袋吹个不停,片刻后,他从床上爬了起来,下了决定。

    首先,他在微博回复了一下大导演徐一番,答应把这首歌卖给《我们的青春期》剧组作为推广曲,当然,并不是卖了这首歌的所有版权,只是允许他们拿去用而已。

    这是互利互惠的事情,路小苏需要钱,他需要录歌需要作曲,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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