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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血迹脚印 (第2/2页)
。 这间屋里住的是何东来,浙江金华县人。说起来和王璞一样,都是从南边而来的。王璞是应天府人,金陵也就是后世所说的南京。 都从南京来,住一家客栈,左右隔壁,一个死了,一个一大早离开了,到底是巧合,还是简清自己想多了,亦或者其中真的有猫腻呢? 简清不是职场新人,也不会凭借想象和各种揣摩去破案,她并没有将两者关联在一起进行联想,所有的推理最终都需要证据进行支撑。 一句话,亥时时分,这么冷的天,大家都愿意待在热炕头。因此,过了戌时,基本上楼上楼下也没人走动,凶手到底是如何离开,没有目击者。 兴许凶手从大门大摇大摆离开都未可知。 赵棣起身从地字间到了天字间。简清陪在旁边,掌柜的等人要进去,被沈仓很体贴地留下来了。 站在浴桶旁边,赵棣看着地上的血迹,问道,“你之前说,这个脚印可以推断出是男子,后来又说凶手是个女子,身手不错,这是何故?” 简清顺着赵棣的目光看过去,“殿下应是心中已有答案。方才的演示中,门可以拉开多大的宽度,取决于门闩能够竖起的角度。如果角度太大,门闩会从门槽里脱落,产生的动静对凶手来说风险太大。方才贱民已经将门闩提起到了最大的角度,也仅仅能够勉强供贱民通过。” 若身材强壮的人,是没法从那么狭小的间隙里通过的。所以,简清才会说,“身高不过四尺八寸,偏瘦,体重不会超过一百斤”。 但,如何推断一定是女子呢? 赵棣明白了,点点头,首次对简清做了一个明确的认可。地面上的被踩踏后的血迹,明显可以看出的一个男人的脚印,赵棣指着问道,“如何断定是女子?” “如果凶手一定是男子,这里就不需要一滩血。”简清充满了自信,这摊血上留一个明显的脚印,是为了掩饰,也可以理解为对灵丘县衙巡捕快班的鄙视。 “我听说你验的尸,结果是匕首直击心脏?” “是!正因是直击心脏,所以血迹应当很少。这种伤口,血从这么高的浴桶里飚射出这么远,基本上是不可能的。况且,从血迹的分布来看,这也不是伤口处飚射出来的血,相反,殿下请看血迹是以离墙这一边朝浴桶所在的方向发散,贱民理解,这是人为操作上去的。凶手当时就站在血迹左侧的方位,面朝墙壁,手臂挥舞而出的方向正好朝浴桶,才会形成这种分布。” 简清做了一个空手演示,即便她不做,赵棣也已经明白过来了,并认可了她的推断。 简清却并没有松一口气,因为,如果换成二十一世纪那样的时代,空手演示远远不够,他们需要进行唯一性再现,需要提供物证才可以呈堂供证。 这很显然是这个时代的漏洞,法律也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才一步一步完善起来,人权的概念也不会出现在一个还将人分三六九等的社会产生。 “这摊血迹,包括这堵墙上的痕迹,贱民以为都是用来迷惑人的。”简清想起天字间和地字间在宽度上的玄机,道,“凶手是个对兴来客栈非常熟悉的人,甚至比掌柜的都可能更加熟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