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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猎人 (第2/2页)
吗?听起来那个骨冠味道应该不错。不好意思,有些跑题了。你为什么要成为荒原猎人呢?城市在恐龙人的威胁下,确实不安全。但是我认为人类最强大的就是群集的力量。而不是单打独斗。” “我有我必须要做的事情。有个土匪窝,抢了我三瓶水。我必须进行报复。”秦岚的理由看起来有些可笑,但是在程凡看来,理所应当。 她就是这样一个锱铢必较的人,对任何事斤斤计较,即使她已经拥有无数瓶的水,但是对抢夺她水的那些人,依然怀恨在心。 “你可以在我的店铺里工作,利用得到的工资武装自己,想做什么就做什么,我只是你的老板,不能阻碍你做你想做的事。但是如果在城里闹得过分,我会开除你,让你自谋生路。” 秦岚点了点头,去厨房帮刘琳做饭去了。在荒原上,没有参与到烹饪是不能享受现成的食物的,因为不劳而获是小孩的权利,也因为不安全。 程凡看着秦岚的纸条知道这是秦岚遵循另外一条荒原上的生存法则,等价交换,想要得到什么就要付出同等价值的代价。 秦岚从程凡这里得到了工作,这是当初她在荒原上照顾只有十岁的程凡应得的报酬。而那颗可以帮助她重塑青春的殖装,让她不知道如何回报。 自己的残风败柳之躯,以身相许的报答,在刘琳这个明艳漂亮的女人面前,看起来并没有多少吸引力。稍微熟悉了环境之后,她就将自己知道的一条消息告诉了程凡。 看城里人生百态,就知道多数人并不知道恐龙人的存在,这条消息的价值可大可小,很明显从程凡的态度上来看,这条消息价值不菲。 城里有城里的好处,也有坏处,那就是消息被一撮人封锁,不想让普通人知道,就很难传递开来。 “妈妈,我要吃爪爪!不给萌萌吃!她今天凶我!”齐橙早就坐到了餐桌之前,坐在小板凳前,等待着开饭。 秦萌萌嘟着嘴生气的说道:“你也凶我了!我们扯平了,我也要吃爪爪!而且要吃最大的那个!” “程凡,吃饭了。”刘琳喊了一声,对着两个小丫头说道:“都有都有,如果谁不听话就没有爪爪吃!” “妈妈,今天萌萌凶我,说我再看她的书她就让叔叔跟我打架!” “叔叔跟你打架?”刘琳先是一愣,随即反应过来,这俩丫头口中的打架是什么意思!脸色瞬间变得冷了起来。 俩小丫头本来兴奋的面孔和准备拿恐龙爪的手定格在了空中。 “以后再让我听到你们讨论这些事,就不许你们吃龙爪!还要打屁屁,你听到了没有?妈妈长着顺风耳,随时可以听到你们俩说的什么话,只要被我发现,就要打屁屁!” 刘琳板着脸训斥着俩小孩,如果只有程凡倒是无所谓了,现在家里还有个秦岚,这些话是不能见人的,她和程凡的关系只能是情人,见不得光。 “听见了没!” “听到了。” “吃饭吧。” 程凡看着这一幕十分有趣,他并不知道如何对付小孩,他也不会这样板着脸佯装愤怒的训斥。两个小丫头在不捣乱的时候,还是很可爱的。 秦岚也笑的十分开心,这种天伦之乐在荒原上是看不见的,那里的小孩在这个岁数已经开始了训练,开始学着自己觅食。 而且进餐的速度较慢,有说有笑的平和,与荒原上的朝不保夕焦急的氛围完全不同。她很羡慕。 “刘琳,明天开始我可能要去上游泳培训班了,安静报的暑假班,上次我跟你说起过。所以明天起,我可能要回我自己那里住了。” “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,我又没有拴着你,我知道了。不就是城北那家游泳馆吗?我知道。去吧去吧。”刘琳满不在乎的说着。 程凡觉得有点不太对劲,刘琳虽然很大气,但说到底是个女人,上次就是去学校看个分数,她都一晚上没睡,现在这样大气,有点超过了他的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