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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7章 原则,不就是用来破坏的吗? (第2/2页)
来作为交易金吧!” 牧老板最后这句话,让刚刚放下心来,对他的感官有所改善的青年,一颗心又瞬间提了起来。 夭寿啦! 什么有良心的老板啊,明明还是恶魔好不好! 不,比恶魔还可要怕,恶魔也只不过是需要献祭灵魂。 而如今,眼前这个看上去让人如沐春风的老板,竟然......要他的儿子,要他唯一的儿子,作为这次交易所需要支付的代价! 不!绝对不可以! 死都不行! 青年目光坚定,抬起头看向牧老板,一口就要拒绝。 然而...... “嗯,荒古圣体,又有前世因果,集天地气运于一身,这样的苗子,收个徒弟确实是不错的选择!” 牧老板的自言自语,清晰的传出准备冒死反抗的青年,以及他那紧张不安的抱着自家孩子随时准备逃跑的妻子耳中。 然后...... “什么?收徒弟?你说的是......收我的孩子做徒弟?” 回过神来,青年看着牧风,一双眼睛瞪得老大,让牧老板怀疑他下一刻会不会把眼珠子瞪飞出来。 “嗯?对呀! 不是收徒弟,那你以为我要干什么?“ 牧老板翻翻白眼。 人类的脑洞真的足以突破天际呢,他牧老板可是职业老师,很有职业道德的那种。 不是收徒弟,难道要你家孩子过来,是准备吃人啊? 他也是人族咧,不吃人形的! 不过,说到吃......二十万年前在仙域门口,吃的那一只烤凤凰翅膀,真的很美味呢。 哎呀,跑题了!跑题了! 发觉自己走神了的牧老板轻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。 “怎么样?把孩子给我当徒弟,这次交易就当两清了,否则另外支付交易金的话,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,你夫妻二人的灵魂,真的还不够呢!” “可......可以!” 叶父表示,绝对不是他怂,他只是不愿意无畏的牺牲。 毕竟,只是把孩子给人当徒弟而已,又不是卖孩子。 何况,从这人的手段就能够看出,对方绝对不是凡人。 这样的话,能给对方当徒弟,没准还是自己徒弟的机缘呢! 就这样,刚刚出生一个月,还不曾认清这个世界险恶的婴儿叶凡,就被他不负责任的老爹,卖给了另一个更不负责任的师父! ...... “牧......先生,这孩子出生一个月了,还没给起名字,今日拜师,不如您就给起个名字吧!” 投其所好这种事情,既然孩子都已经卖给对方了,自然不介意再把起名字这种权利一并卖出去。 所以叶父这话说出来的时候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。 听到叶父的话,牧老板托着下巴露出了一番思考的表情。 起名字啊! 真是一件很令人费心的事情呢! “起名字,我想想啊!” 应下了叶父交给的任务,牧风托着下巴陷入了思索。 “嗯,这样吧,平凡才是真,于平凡中有大造化,这孩子以后,就叫叶凡吧!” 托着下巴做出思考的样子,良久,牧老板很没节操的给叶凡起了一个叫做叶凡的名字。 叶父:“......”夭寿啦!竟然跟我想到的是同一个名字。 话说,你确定不是因为懒得动脑,所以用了这么个简单到轻易就能想到的名字? 所以说,叶父这种心理活动,是承认了自己准备给孩子起名叫叶凡,也是因为懒得去想更好的名字吗? “嗯,就叫叶凡了!” 牧老师点点头,做出了最终的决定 才不是懒得动脑呢,只是,起名字这件事......好麻烦呢! 想一想,因为小白是条狗,所以最初给起名叫做二狗子;因为熊猫太极是偷看她练太极,所以给熊起名叫偷看。 这种负值的起名天赋,小徒弟跟牧老师,果然是一脉相承的呢! ...... 生活中,似乎存在着某个定律。 你所认识的,你所在意的,跟你有交集的人,都会如同商量好的一般。 要出现的时候,大家不约而同的选择同一天出现,也不出现的时候,大家也都默契的不出现。 嗯,就是这么奇怪,但这确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某个定理。 比如,比如刚刚送走叶父叶母的牧老板,还没等转身,已经看到了一身白衣的绝世女帝,凭空的出现在了无名小店的门口。 嗯。是该叫吞天大帝呢,还是该叫做南陵天帝呢? 亦或者,狠人大帝? 心中犹豫着,牧老板还没来得及打招呼,对面的女帝,却率先开口了。 “那就是.....我的哥哥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