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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,抢亲引发的血案 (第2/2页)
是罪犯刑徒。” “譬如。”老人指了指自己。“我们张家。” 也就是说自己家,在这杨树里,也曾是自垦田地的刑徒罪犯咯? 难怪叔公和自己一家,都对仆人挺好,是因为自己以前也曾是隶臣妾的缘故吗? 老人拍了拍张仲的手,说到。“你祖辈,拼了性命,才摆脱奴籍,这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情。” 感叹完之后,老人有继续给张仲讲起了蛮族的事情。“这些蛮人,不识教化,常袭击行人,是故,蜀地捉拿他们,以之为奴,这也是蜀地隶臣妾的主要来源。” 炭喝足了水,长吐了一口气,接过话头。“但他们当中,有些人被历代蜀郡守所教化,加入了秦国,被编入了国中的户籍,便成为了在籍的黔首。” “时间久远一些的蛮人,如今,甚至都有了爵位。” “但这只是少数,而大部分这样的蛮人,所呆的地方,往往十分偏远,在无人之地,自垦田地。” “虽然,也归属于当地的县乡所管辖,并接受律法的绳治。” “但他们,与普通秦人毕竟不同,相对于律法和当地官员,他们更愿意听从于族中长者的命令,也就是原本蛮族的首领,或其子嗣。” “而这次,当地亭长发现的大事,就是这个叫做花蛮的族群,他们,还保留着抓外族通婚的习俗。” 抓? 开局一根棍子,老婆全靠敲吗? 后世的单身狗,看到了不知道得有多羡慕? 张仲的思维日常散发,但眼见炭又要开口,就将其抛在脑后,安静而认真的听他讲述。 “当地亭长还算尽职,以查户籍之名,探得里中,竟有十余女子,皆是抓来的。” “其中多数是山中的其他蛮人,她们不属于黔首,便算不得犯罪。” 不在法律保护中的人吗? 也对,秦国自己都抓蛮人做奴隶,这些已经成为秦国子民的蛮人,抓点其他蛮人,确实算不得什么事。 “但其中,有一人,却是乡上的失踪女子。”炭叹了口气,接着说了下去。“亭长当时便写了行文发回乡中。” “之后便有了游缴带人前往捉拿的事情。” 再之后,所发生的事情,张仲便知道了,那是一件举县震惊的大事。 那群不识教化的蛮人,竟围攻了过去捉拿的游缴和求盗,将他们全杀了。 随后,老弱尽入山中,壮年前往乡里,欲打开武备,携兵器逃归山中,在抢武备的过程中,被三老带民夫前去阻拦,于是,便一不做二不休,杀了乡三老。 之后,他们在归山途中,被聚集起来的各个亭长带人围剿,壮年死伤近半,只剩十余人,亦偏移了原本的路线。 听完整件事情的始末。 张仲内心也是感叹,这群蛮人当真是无法无天! 也因此,张仲便知道了,为什么游缴上次来的时候,让他不要逞匹夫之勇。 因为,这些群盗,乃是杀过大秦甲士的。 还不止一两个。